各参选单位:
我公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黎安镇区砂质岸线修复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请各参选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规模
包括污水管网提质改造、沙滩整理、补沙等,建设规模为修复岸线长约1709m,沙滩修复面积为8.30万m²,补沙量6.17万m³;并对现状污水管进行改造,长约254m,具体包括泵站、管线、收集处理池等,同时美化检查井8个。
(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8790.00元。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
1.以我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中选单位接到比选人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黎安镇区砂质岸线修复项目质量检测工作并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配合比选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如有),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提交成果报告正式稿6套,正式成果文件电子版(盖章PDF版、可编辑版)1套。
3.(检测清单)详见二维码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开展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质量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并经比选单位认可,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认可(如有)。
五、工期要求
工期730日历天。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人员。
5.参选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质量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含)或以上职称证书。
七、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比选人负责组建,评审小组5名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上“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25日10:00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陵水县总工会大院内左侧一楼(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王工,电话:18877619115;李工,电话:13876657543 )